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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再也回不去了,我们再也不需要回去

铃响后,她推门进来。因为用力很大,发出很大的响声。这样很多人抬起头来,眼里燃起蓝色的火焰。这次不同,是湛蓝,而平时是浅蓝。同时,我发现她穿了极得体的衣服。

这样的开头显然会令她不高兴,因为她认为推门时并未用很大的力。我不想告诉她力气太大的人用极小的力气就有强烈的后果,女孩子一般都不喜欢接受力大无穷之类 的赞誉。所以开头是这样的:铃响后,她推门进来,用力很轻,因为门与门框摩擦系数过大,响声也很大。如前所述,很多人眼里燃起湛蓝的火焰,然后是一阵啧啧声。

因为是铃响后才进来的,她就认为自己迟到了。而我认为她衣着得体,很想表达这种情感,又想起“爱屋及乌”这个成语,
怕引起不必要的故事,就在那个时候对她说:迟到是故意的,因为她觉得自己的衣服(或者是人)很漂亮。——我认为这是高明的做法,委婉的表达了情感,并且没有暴露自己;但我错了。——同时我感到了一阵轻微地震:她踹了我的凳子一脚,同时说她是跑着到校的,不是一次蓄谋的展示。

我心里为这一脚叫好。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踹出又狠又准的一脚,说明她的感觉很好,因为她根本没机会瞄准目标。同时我觉得她说了鬼话,不可信,因为她脚上的力太大,不像跑到学校的样子;而我说了实话,否则她不会有如此剧烈的反应。众所周知,说实话的人——即老实人是常倒霉的,我就决定不说实话。认为她跑着来是对的,但是因为在家照镜子自我陶 醉的时间过长造成的。然后我听到耳旁有风声。我已读了很多武侠小说,把那风声理解为刀劈来的声音,就偏了头。这样我的脑袋没分成两半,只是耳朵擦破了皮, 滴着血,很凉爽。但她不这样想,她大约忘了这是把快刀,又不了解自己的身手,又怕血,所以很惊恐。通常的情况下她会找人做依靠,增添安全感,但这个人绝不是我:我的耳朵正滴着血哪,她会避开。这种情形很不好。

所以在听到风声的时候,我没有偏头,而是举起了左臂。因为我的左臂含有皮肉这种软组织的成分,就也被划了条口子,流了血。但这次没有凉爽的感觉,而是种我很不喜欢的感觉。我迅速地把臂藏到背后,满脸痛苦的说:我没事。这样她就没有必要去找别的依靠,而是去找纱布绷带来给我包扎伤口。这地方却比想象的要穷,她颠了一大圈才回来,拖着跟类似麻绳的东西,我的臂却很不争气,不流血了,而且生疼生疼。这样她丢了麻绳,冷冷看着我,认为我的疼是装的。这种情形同样不好。

所以我还是决定说实话,这样会很痛快,像个男子汉。就说她的脚劲太大,一定是踱着步到校的。我预想会发生一次破坏性地震,但又错了。因为我是面向她说话,她就叫我转过头去,并且没有制造地震。

这个结果最令我满意。因为她的眼睛会杀人,我一点也不想面向她。但如果作战时你不敢迎接对手的眼神,别人会认为你心虚胆怯。现在她放弃了绝招,我就好人平安了。

她看了上面这段文字后,我成了卑鄙下流的人。我的人格从此也就有了病,她同时一定认为我的精神或神经有毛病,但没说,因为这早已是定论,说出来也不能震撼 我,没什么意思。这说明她喜欢原创性的东西。对对手的这个特点,我很欣赏——我也喜欢原创,一个人是没必要不欣赏自己的。

她的桌子左角躺着一个本子,散发着诱人的光。我眼珠微动,就能看到这个本子,因此我被深深诱惑着。我对自己的意志信心不足,要她把本子收起来;而她认为这个本子对我觉有特殊性,反使那诱人的光更强烈。这样我的身体内意志外的东西都背叛了意志,要打开那本子。这种情况很不妙。因为我的意志不希望自己成为另类——那样它就毫 无意义。于是我以人道主义精神感召她,以避免我出现那种无趣的局面。但她认为自己具有人道主义精神,就是不肯收起那本子。究其原因,要么是她厚颜无耻,要 么是她把残忍当人道。

除了诱惑,我什么都能抵挡。因此我决定看那个本子。但这有不妥之处:那个本子的主人不是她,而我决不会为了这种自私的事和那主人说话。如果我偷偷看,又不是男子汉行径,如果我看了并要她发誓不告诉那主人,那当然最好,但我也知道女人的誓言就像小白菜那样好下咽,如果她把我看那本子的事告诉那主人,我就坏了规矩,猪狗不如。

因为这些矛盾,我的秩序就乱了。比如我每天晚上十一点半入睡,但现在这个时候我还考虑着怎样消除这矛盾,如果这矛盾不能尽快消除,我的秩序紊乱,我就不能很好的统治自己,这样我就不再是我,而成了别的什么东西。被别的东西给占领,我就会很没面子。

看到这里,她说:
做贼心虚——你现在心态的最佳诠释。明明是自己心里有鬼,还说别人不人道,而她根本就没有说过自己有人道精神,哪又谈得上什么“把残忍当人道”?
一个本子放在桌子上是在平常不过的,被你说成残忍可见问题在你,是你觉得它特殊!
偷看不是男子汉行径,抢就是?!要看就看,畏畏缩缩,婆婆妈妈!
说什么发誓不告诉那个人,根本就不可能!她会为了这种小事发誓?你不说她根本不会想到把这件事告诉那个人,为这种无聊之举浪费口水才不值,尤其是对你这种当事人!(“当事人”一词令人费解,请读者注意。)
倒是你,罗罗嗦嗦半天,想这想那,什么男子汉?比小女人都不如!!

我说:因为我在写小说,难免与现实勾勾搭搭的,但这决不同于现实,不要胡想乱讲!
她说:小说来源于现实,反映的是作者的思想、心态。

她这句话有点老套,但的确有理。现在我才知道,我的思想心态原来是这个样子的!如果小说中的我就是现实中的我,那我就“不潇洒、不果断、不刚毅”,而且“畏畏缩缩”、“婆婆妈妈”,总之,不像男子汉。这令我很痛苦,因为我的理想就是做男子汉……总之,我首先还是应该解除那个矛盾。

情势愈来愈糟。她看了我的小说,就“想到把这件事告诉那个人”。也就是说我现在以任何方式看那个本子,都会猪狗不如。这是小说的负面影响,我始料未及。

她评道:本文情节破碎,结构凌乱,何以称之为小说?莫非是形散而神不散——散文呼?驽钝之人,于新事物,不在其力所能及之范围内,不学也罢!亦小说亦散文,非小说非散文,退一步想,倒也是个新东西,可喜可贺!

她的这个评价脱出了我这篇小说的风格,容易让人认为这是纪实作品,但这不是;我并没有擦去这段话,因为我爱惜她的字。这又一次证明了我不懂大是大非,不像男子汉。于是我又痛苦。

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我的雅量大,而且有白氏风范。白居易写了诗给别人读,以改进;我写了小说给别人看——且是小说人物的原型,更胜于白居易,因为白氏不会把别人的意见记录在正文中。

我是不会被失败吓倒的,所以我就看着她的评语往下写。现在有位新人出场了,也是位女性。如果我仍用“她”做称号,就会让读者云里雾里分不清;如果用别的称 号,因为“她”是个泛称,就会显得她在我心中不一般——我当然不会让别人这么认为。于是我用笔把桌子敲得咚咚响想了会儿,最后悲壮决定为了读者舍弃小我, 以“余”称呼这位新人。

“余”就是过头的意思,余做事就常过头,这为她添了不少麻烦。有一次,余有急事要进寝室,因为伸手过了头,门框上的钥匙掉进了屋内。余很着急,在寝室门前来回走了三圈,决定翻窗入室。等她站在窗台上把头往两根油亮的钢棍间伸时,发现两棍间距离过小。但事实上是她的头 过大。余的头也是有余的,我就背地里叫她余大头或大头余。具体叫什么得根据情况:在我高兴的时候,我叫她大头鱼;在我不高兴的时候,我仍然叫她大头鱼,当 然,这是因为大头鱼比较顺口。只有在我平静的时候,才偶尔叫她愚大头,但我平静的时候很少,平静时也不叫别人外号,这样愚大头就基本派不上用场。这对愚大 头很不公平:明明两个名儿,为什么厚此薄彼呢?

这扯远了。愚大头要进寝室,还得另想法子。余滴溜溜转到寝室后墙,想从这儿爬上去。因为寝 室在二楼,余觉得应该用梯子。这样余找来一把梯子。但她上了两极后,有玩大转盘的感觉,于是余一跃而下,立即认定自己有恐高症。后来她对人说,之所以没从 后墙进去,是因为这把梯子是木制的,不牢固,而铁梯子她又搬不动。

这样她又回到寝室门前,冥想了一阵。觉得除了破门而入就别无选择了,于是鼓足气,闭上眼,“呀”的一声向门撞去。门应声而开,而她百感交集:门根本就没锁。

余咬定这是我瞎编的。继而说这是我自己的写照——没人会相信这一点,因为我随身带着钥匙,而且我的寝室在一楼,而且我的风格一般是把踹门作为首选。下面讲个余与她的偶像的故事,这次她赖不掉,很多人都知道这事,比如我隔壁的阿热。这事就是阿热告诉我的。

余的偶像是某天王——当然不是托塔的那种,是过去被叫做伶官的那种。天王是用来称呼有地位的伶官的。有一次某天王要搞一个歌友会,余万幸的得到了张门票,而且位置比较靠前。这本来是件好事,但在余的身上却走了调:大家知道余做事总过头的,这次又起了反应,因为她太激动,在场地外苦等了七天,硬撑着没睡——走的时候太急忘了带铺盖怕着凉。余的体能毕竟有限,后来迷迷糊糊睡去,醒来就发现周围一片狼藉,满是零食的各类包装。这表示有很多人来过,余于是很想哭,但哭不出来。这是睡眠的惯性所致,因为悲伤在那时是影影绰绰的,入不了你的心。如果你真正悲伤过一回,就会认为哭是多余的能力,从而舍弃,这样也哭不出。现在余就是类似情况。

这种说法有说不通的地方:某天王开歌友会,一定是万人空巷、吐唾液入雨、惊天动地的,余不可能醒不来。而且余一向是个闹精,精神着呢。所以我比较相信另一种说法:余及时醒来且坐到相应的位置上,积极响应天王,结果嗓子哑了。某天王很感动,为回报她的热情支持,答应和她合影。这意味着她有可能与某天王一起被挂在别人的床头,虽说过不了三天(因为那些人终于醒了开始嫉妒)就被取下,她仍满足。余一向认为一个女孩子能被同类嫉 妒,就证明了该女孩有魅力、有能力。所以,余及时掏出小镜子,近远上下左右全方位找了一阵,认识到自己的外型已超常发挥,就上台靠天王站住。余那个时候激 动得恨不得亲吻她的鞋垫(这是她的习惯),但碍于人多忍住了。要命的是余忘了自己的大头,她的头与某天王的头一比,人们就会认为她聪明。但事实是她到目前 还较平凡,说她聪明不成立。这样人们就意识到是某天王傻。照一般的说法,大头的人聪明小头人则傻。因为余不是很聪明(事实为证),而她的头比某天王大了几 圈,就只能说明某天王太傻。

显然,某天王对“聪明”与“傻”的问题极为敏感,就像中国人对“人权”,于是他立即改变主意,只想给余签个名。这事于是就这样结了。

余的大头在很多时候用处很大。比如现在,因为某天王的疏忽,没有在签名前注明是给余的,使余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。当然,她自己也有问题(没提醒某天王),这个问题事实上是因为她不够强壮,因为她是被要签名的人潮涌下来的,某天王根本没机会写其它的字(如果某天王再写其它字,他就成了书法家,他大约只会写名 字)。而她不够强壮是因为头吸收了太多营养导致其他部位欠缺,所以她的头才大……最后余发现都是大头惹的祸,决定剿灭大头。但这又有些舍不得,因为这都是大头自己想到的。大头知道是自己惹的祸又想剿灭自己,这不合常理——这虽使大头很惭愧,但不致于以身相殉。大头很快想出个法子:让身体其它部位迅速发展起 来,就像现在开发西部,相比之下大头就不再大,而是与身体搭配得很和谐。但如此以来,余大头就可以去参加柔道或相扑运动,余大头恰巧友不爱这两项运动,她只爱体操芭蕾,所以大头的这个法子余大头坚决反对。问题最终不了了之,余大头仍然大头。

现在说余大头可能受到的威胁。余大头说:像她这样 的签名很容易被别人抢走。最典型的方式是当街两人挡住她的去路,于是余向后转,又有两人堵住她的退路。两边没人,是墙,没有梯子,就算有铁梯子,她也没法 上,因为她有恐高症。除非她会穿墙,但这又不可能——她是大头鱼而非穿山甲。余只好颤声问:干什么的?前面那两人中一个说:留下某天王签名。余说:原来是自己人,何……话没说完,就有根棒子从后面敲在她的大头上,余就倒下了。如果敲得重,余的脑子就会流出来,大头成为空壳,既不好看也没有实用价值。如果敲得轻,大头上就会再添一个大包,先是红色,再紫色,然后像变色龙,在夜间呈红色,像个大灯泡,白天呈黑色,像桌球的8号,最后返璞归真呈肉色,与大头终身 相伴。这样大头鱼就得改名叫双头鱼或大小头。总之,余如果想说“自己人”这句话,情况就会糟透。余还是应该老实的交出签名,不再耍熊样。

因此,余保不住这签名。有这样一个原则:不是我的,毁掉。余就常按这原则办事。然后我们就听到“唰唰唰”几声,那签名成了碎片,随风飘啊飘,像白蝴蝶。

余痛苦得要命,这毕竟是用哑嗓子换来的啊!但性命要紧,大头要紧,又不得不撕,余就哭了。

余哭的时候看到大群人围着她议论。她才发现刚才那是做梦。她同时发现歌友会已结束——她还是睡过了!但她悲痛不起来,只是想钻地洞。地上没洞,余就站起身一溜烟跑开。
——
2000年10月底至11月中旬,高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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