功利之上尚有?
即是康德美学的“无目的的合目的”在身处的环境有多大的实践可能?即是让生活浑然成审美状态是否可行(哪怕在微小的部分)?
也即功利是否应该成为唯一重要的动因?是否已经成为绝大多数人的唯一动因,任何的超出都不能完成自我说服?“意义”是否等同于现实的有用性?说某人某事有用,是说他(它)具有达成目的的可能?
比如道德行为,并非出于意愿,而是出于避免惩罚、谋求利益、道德实现的成就。先有目的的存在,权衡判断后才行动。道德行为必须对施者有裨益,是为此而道德,并非“无目的的合目的”为道德而道德?
比如宗教信仰的日益世俗化是否意味功利主义的完胜?不信教是由于信教不能生出许多好处,同时拜很多教(日、韩这种情况多)是由于回报大于投资,根本无暇顾及宗教的终极关怀?作为“悬设”的上帝有多大的说服力(尤其对没有信仰传统且无神论者统治的我们)?
也就是说,典型的中国人能否想象得出“彼岸”的存在、能否理解“物自体”的不可知、能否接受终极关怀(抛弃功利的、不限于基督教模式)?如果都否,我们无法接受超验,那么,如果我们有精神世界,通向它的路在哪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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